神所配合的婚姻
一、 求聖靈來光照自己的心:”你相信並跟隨你自己的強烈感覺,還是過去的失敗,或過去因不安封閉完全不踏入任何關係,讓你承認你的感覺一點也不靈光,願意放手讓神選擇?”
未信主前,透過兩段失敗又心痛的戀情,我對婚姻徹底失望。信主之後,這樣痛徹心肺的經驗,讓我毫不懷疑地向主承認”我完全沒有選好男人的眼光”,對弟兄來說,這句話也可以改為”我完全沒有選好女人的眼光”,如果至今你有過失敗的戀情,或從來不涉入任何關係,相信我,這句話一定適用在你身上。問題是:你真得打從心底相信嗎?
當你未從心底向神坦承”你毫無選擇的智慧”,我們就會握住揀選的鑰匙,讓我們的情緒牽引著我們。這會解釋一種現象,在教會中,一個俊帥的弟兄、美麗的姊妹,許多弟兄/姊妹都會對他/她,”非常有聖靈來的感動”。難道神所配合的不是一夫一妻嗎?多人都對一人有感動,或一人對多人都有感動,這感動常來自肉體的情欲,我們卻誤以為從聖靈而來。因著強烈的情感,我們即使知道聖靈來的感動要有神話語的印證,即使我們讀經,常常是我們用自己的私欲強解聖經,宣稱得到神的應許。
清心(Pure Heart)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得見神(Knowing God)(太5:8)。我在尋求與辨識聖靈帶領的過程中,我學會一件重要的事,對我強烈的情緒保持警醒與謹慎自守的態度。當我的心向著某事飛奔而去,在我採取任何動作前,甚或變成朝思暮想前,我總會先”獻上”這件心被吸引的人事物。我會禱告,”求你拿走他,如果他不是你要給我的”。我不會只做一次的禱告,而是重複多次,且請信任的屬靈權柄與代禱同伴為我禱告。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,聖靈和情慾相爭,這兩個是彼此相敵,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”(加5:17-18)。閱讀經文,神既說相爭,那肉體來的喜好是強烈的,我總是不斷地獻上,向神宣告”若不是上帝選的,我就不要,我願放棄個人喜好,只要上帝要的。”上述經文接下來就是”聖靈所結的果子,就是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溫柔、節制。”,這時你就會發現當我們把強烈的情緒獻上的時候,我們生命中所結出的就是”節制”與”忍耐”的果子,當我們談到這兩個果子,都會涉及我們很想去做,但聖靈不要我們去做,或很不想繼續的事,但聖靈要我們忍耐著繼續,聖靈的果子竟與我們天然人習慣的情緒方向是不同的,因此接下來的經文就是”凡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。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,就當靠聖靈行事。”(加5:24-25)。此時存留在我們心中的,就剩下聖靈按著父神的旨意放在我們心中的感動。
許多人不曾走過這樣的過程,未能結出"節制"與"忍耐"的果子,做了一次獻上的禱告,或甚至不曾獻上,拼命找證據來支持自己的情緒,那就像我們心中有定見,詢問別人的意見只是為了強化我們的定見,那是要神為我們所好蓋章,自以為一切都是出於上帝,這是誤將個人的強烈情緒與聖靈的感動混為一談。
“獻上所愛所好”就是將肉體連同肉體的邪情私慾釘在十架上,這使得我們的心不受情緒的支配,在"節制"與"忍耐"的果子上,我們的心能與神的心對齊,靠聖靈得生,靠聖靈行事。
二、 求聖靈來光照自己: 愛情/婚姻對你是工具性的目的嗎?它是我們滿足某種生命空缺的工具嗎?
我曾經很納悶,如果我生命一切的愛都由上帝來滿足,我為什麼要結婚呢?我指的是那聖靈充滿的感動按神的心意,是會一直與我們同在並不斷加增的,對我來說,那就是天堂,那樣的經驗讓我覺得什麼都不缺。我就不懂為什麼要婚姻?
上帝帶我翻閱聖經,我看見"耶和華 神說:「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」(創2:18)",但你若仔細閱讀這段經文,你會發現神是在讓亞當命名這世界的各種動植物後,說出"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。"(創2:20)於是,神使亞當沉睡,取了肋骨造了夏娃。神對我說,犯罪墮落後的世界,因著失落了神的愛,愛情被我門用來當作填補生命某種缺口的工具,如孤單想有人陪、情緒不好要別人代為解決等,只有神能做的事,我們卻要另一個人來做,注定是失敗。神對我說,原來婚姻的設計是兩個人都完全連結於神的愛中,不是滿足自己的需要,而是神交付的管理地上的命定。
於是,回首來時路,我恍然大悟,當我從破碎的愛情體悟到"我從人身上得不到我所渴望完美的愛",我專心尋求與祂親密,我告訴神,"我知道這世上沒有任何人事物可以填補我,解決我生命的空缺",我跟神說,那特會中或某個時刻被神的愛充滿的喜樂,我不要只有幾秒鐘,我要時時刻刻、分分秒秒活在祂同在的狂喜中,我真對祂的愛上癮。這樣的體悟反到使我能進入上帝原初對婚姻的心意。當我不斷地為自己的命定呼求,神對婚姻初始的設計--兩人同心,完成命定,開始彰顯在我的生命中,因此我遇見了神為我配合的另一半。
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,還是處女,也未曾有人親近她。她下到井旁,打滿了瓶,又上來。僕人跑上前去迎著她,說:「求你將瓶裏的水給我一點喝。」女子說:「我主請喝!」就急忙拿下瓶來,托在手上給他喝。女子給他喝了,就說:「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,叫駱駝也喝足。」她就急忙把瓶裏的水倒在槽裏,又跑到井旁打水,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。(創24:16-20)利百加遇見以撒前,她的心專注在服事上,她樂意給予。許多人以為的愛人,是我們的心被某個異性吸引後,很想為他/她做點什麼,但這樣的愛其實往往是個"想靠近對方,需要對方的愛",因此一旦對方喜歡別人或不回應不接受你"所謂的愛","受傷"的心情就出現。神國的愛是無私如同基督一樣,他服務週遭的人,樂於給予,是滿有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溫柔聖靈果子的愛。當神所配合的出現前,我們看見利百加的心是未曾飄向哪一個男人,她只是專注於服事他人,路得在跟波阿斯之前,她全心放在愛她的婆婆,甘願為她的婆婆負擔家計,撿拾麥穗不以為苦。同樣地,遇見利百加前的以撒專注於命定與尋求神的親密,波阿斯專注於命定與遵行神的律法典章,待人恩慈,他們沒有尋求世間的愛情---滿足某種生命缺口,而是專注在神與命定(愛人),他們的生命放在盡心愛主與愛人如己兩條誡命身上,當時間點臨到,神就興起環境,將他們帶入婚姻中,生出偉大的命定---從以撒與利百加生出以色列,從波阿斯與路得生出大衛王,而救主耶穌由此血脈而生。
願主祝福你,當你獻上婚姻主權,獻上自己的喜好,在聖靈的節制與忍耐的果子中,盡心盡意愛主你的神,又在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溫柔中愛人如己,那命定的婚姻,神所配合的,必在耶和華所訂的日子來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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