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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09月07日
文/蔡承志(馬偕醫學院全人教育中心教授)
最近一連幾個關於校園生活規範的議題,從逢甲大學的「大學生可不可以穿拖鞋上課?」台中市
政府的「中小學老師可不可以穿短褲上課?」教育部的「高中以下師生可不可以在校園內使用手
機?」到台大校長日前所提的「大學生可不可蹺課?」等,都引發正反兩方熱烈討論,衛道人士
甚至還經常因而動了肝火。
這不禁讓我想起一個有點不可思議的現象:在筆者曾經授過課的四個公私立大學及醫學院中,學
生最常問的一個問題(而且是四校學生唯一共同問題)是:「可不可以用鉛筆?」我可以想像他
們高中老師的回答一定是三令五申的「不可以!」但是,顯然高中老師並沒有讓學生了解其考量
何在,所以,「可不可以用鉛筆?」這個小問題就成為許多大一新鮮人上大學之後問教授的第一
個問題。
當同一班有超過3個人問我這個問題時,我就會大聲告訴全班「可以用鉛筆」,並順便問他們:
「你們為什麼不問我『可不可作弊』?」一般來說,同學們聽到都會大笑,然後我會告訴他們,
「答案也是『可以』,只不過作弊被抓到會有某些後果,而且你自己要去考慮,作弊對你有什麼
好處?對其他同學有什麼影響?」
應考慮有哪些後果
我認為,是前述這幾個議題的「yes-no 問句」句型,誤導了議題討論者,讓他們以為議題重點
在於其答案:「可以」或「不可以」。但其實這類問題的關鍵考量應該是:做了那件事會有哪些
後果?以及我們要不要選擇那麼做?
《聖經》中使徒保羅對這情況的解讀再經典不過了。他說:「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凡事
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。」換句話說,以上問題的答案都是「可以」,但我們真正要考慮的是:
做那件事對自己及對其他人會有什麼樣的幫助?
大學生在「可以」做某事的情況下,選擇「做」那事或「不做」那事,他才能真正了解問題所在,
才能學會為自己行為負責,我們的社會也才能有向上提升的正向動力。想像一下,富蘭克林會問:
「我可不可以在雷雨交加時出去放風箏」嗎?愛迪生會問:「我可不可以把手錶拆開或是去孵蛋?」
馬偕會問:「我可不可以在北台灣辦學校、設醫院?」史懷哲會問:「我可不可以到蠻荒的非洲
傳教行醫?」愛因斯坦會問:「我可不可以說牛頓力學是錯的?」比爾蓋茲會問:「我可不可以
在哈佛讀到大三就輟學?」賈伯斯會問:「我可不可以只讀一學期大學就辦休學?」還有,女神
卡卡會問:「我可不可以穿內衣或穿修女服唱歌」嗎?如果有人規定他們「不可以」,這些人會
乖乖聽從嗎?若這些人是乖乖牌,那麼我們今天的生活還能如此多采多姿嗎?
有人也許會說,俄國科學家瑞奇門(George Richmann)在嘗試重做富蘭克林的實驗時,不就
被閃電擊中而喪命嗎,我們怎麼可以讓學生做這種事?
我想,這剛好可以讓我們重新回顧本文主題:重點不在「可不可以」,重點在於這麼做會有什麼
益處?會有什麼害處?每個人應該在利害相權之下做出自己的決定,並為此負責。富蘭克林和瑞
奇門都做了他們的選擇,也承擔了其後果,不論結果如何,他們都已為全人類作出貢獻了。
下一代的富蘭克林、愛迪生、馬偕就在我們的學生當中,我們應該鼓勵他們多做思考、多做判斷
並學習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而不是讓教育當局只用簡單的「不可以」三個字,將他們全數扼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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